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(7.0项目)
1、招标条件
本招标项目
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暨配套工程
已由
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
以
批文名为:关于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暨配套工程核准的批复,编号为:坛发改核字[20**]5号
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
常州金坛金沙自来水有限公司(建设单位)、江苏儒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总包单位)
,建设资金来自
自筹
,项目出资比例为
国有资金:10***%,私有资金:0.0%,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:0**%,境外私人投资:0**%
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
金坛长荡湖水厂二期暨配套工程—长荡湖水厂二期工程二标段综合楼装修分包工程
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,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2、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项目概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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